建置沿革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前身是1950年7月成立的中山县人民法院,1983年12月,中山县撤县设市(县级),中山县人民法院改为中山市人民法院。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撤销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分别成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和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机构编制
机构设置
全院现设政工科、执行局和13个职能庭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法警大队),4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张家边、沙溪、三乡、坦洲人民法庭)。其中设置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事务性工作;设置执行三庭,负责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人员编制
现有在编人员241人,其中专项编制203人,后勤服务编制38人;另有聘任制法警38人,雇员31人,全院共计310人。全院法官110人;全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4人,占总人数的82%,其中有18人取得硕士学位,占总人数的5·8%。
驻地
硬件设施
(一)机关审判综合大楼。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现使用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4年5月启用,大楼高11层,占地24亩,建筑面积18535平方米,内设大小审判庭16个、调解室12 个、办公室177间、会议室9 间,并设有合议室、羁押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健身娱乐室、饭堂、篮球场等,正门广场设有独角兽、法鼎、玉琮三座大型雕塑,并在大堂和附楼修建了中庭花园和天台花园。
软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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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立案庭
负责该院辖区内的民事、行政、执行、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刑事、行政 案件申诉复查;信访、判后答疑;办理诉讼费核算、司法救助;案件移送等事宜。
二、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来院人员指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执行线索收转;办理上诉;上诉案卷移送、退回工作管理;全院所有案件的"出口"、"入口"登记管理;公示催告、支付令案件的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司法鉴定;办理该院的委托评估、拍卖事务;司法专邮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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