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简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6日,前身为铜梁县人民法院。2014年7月3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坐落于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143号。全院共有人员190人,其中在编干警130名,聘用人员60名。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0·8%,其中硕士15名,占总人数的11·53%。全院35周岁以下干警64名,占全院总人数的49·2%,其中二级班子成员8名,占6·2%,法院队伍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特点明显。
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座落于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143号,设有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信息科、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5个部门及第一人民法庭、安居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3个派出机构。
法院建设
近年来,铜梁区人民法院站在发展的新起点,以新的工作要求创造新的工作业绩,成就铜梁区人民法院新的未来。铜梁区人民法院着力展现“坚持一流工作标准、展示一流队伍形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法院精神,全院干警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立案窗口”、“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打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文化,适应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依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实行“阳光审判”。坚持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发展理念,年均审判和执行案件8000件,维护了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商事纷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兑现群众合法权益。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服务理念,建立集立案、咨询、缴费、答疑等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院长邮箱、意见箱、网站、微博等与人民群众对话,倾听群众意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绿色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诉讼费缓、减、免审批程序,确保当事人都能够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