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罗小璐 局长
领导分工: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曾斌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邓朝霞同志工作;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殡葬改革和管理、儿童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社会福利。指导救助管理站党组织建设工作。分管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区殡葬管理所。
任丽梅 党委委员、区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分工:主持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黄淞 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安全生产、消防、民政系统信访稳定、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老年大学、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运营、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委党的建设工作、财务工作。指导区福利院党组织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作、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财务科、区社会福利事务中心、区福利院、区社会福利护养中心、工会。
胡雯娟 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邓朝霞同志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档案、保密、文秘、信息、综合考评、人大政协议提案、办公室后勤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慈善捐赠、福利彩票发行。分管办公室行政业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行政执法科)、共青团、妇联,协助黄淞同志分管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政法工作、统战工作。联系区慈善总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