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创桃花源百科
重庆融创桃花源是融创top级产品系,全球中式别墅藏品大宅,位于重庆文旅城核心地块,为融创继苏州、上海之后打造的第三座城市级桃花源,西南地区首个纯正江南中式园林,容积率0·45,规划81栋合院别墅,中心园林面积达2189平方米。项目以"东方瑰宝,世界桃源"为理念,由非物质文化遗产"香山帮"匠人手工打造,80%工作量纯手工完成,延续苏州、上海桃花源血脉,融合哲学、美学、建筑等多学科体系。设计上溯源清代《巴渝十二景》古画,重构十二处巴渝传统生活场景,采用飞檐、花窗、戗角等古法元素。建筑布局采用"一园四苑十二巷"格局,设置春夏秋冬四大主题庭院,通过中心园林形成"隐中有隐"的空间序列,实现"大隐于市"的理念。项目结合重庆山地特征优化灰空间设计,融入四水归堂天井、宅院合一等形制,地块毗邻梁滩河及飞雪寺等历史文脉景观。建筑细部由香山帮匠人历时3年手工完成,采用定制小青瓦、菱角木衔接等传统技法,淘汰率超50%,最大工序达七道。
项目介绍
重庆融创桃花源,坐落于重庆融创文旅城。运用江南古典造园手法,辅之香山帮古建营造技艺,外就山河,内造丘林,再现江南明清园林神韵。桃花源的建造集哲学、美学、文学、绘画、建筑、工艺等众多学术领域于一体,收藏一座桃花源,就是收藏一种生活方式。
设计风格
针对重庆融创桃花源项目,融创选择了从古画中提炼人居设计的法则,将地域文化画卷中的建筑与土地关系,植入空间设计之中。设计师参照描述重庆风土人情的古画《巴渝十二景》,重构产品的人文景观脉络:将画中描绘的十二处巴渝景色,重新展现为十二处生活场景,使客户体验融入传统人文景观。
项目特色
桃花源是中式极致产品的ip,重庆融创桃花源,重现明清苏式园林的风韵并赋予了西南风韵,设计上溯源古画,遵循营造法则,飞檐、花窗、美人靠、小飞虹等都是承袭古法。原汁原味按照传统技艺复原江南中式园林气韵,几乎80%的工作量都是纯手工完成。
而在保持桃花源产品系的标准外,重庆融创桃花源还结合地域特征和重庆人的居住习惯,将重庆融创桃花源做了全面升级和创新。打造中心园林,让整个桃花源项目“隐”在城市环境中,“大隐于市”。同时,又把每户宅子“隐”在中心园林当中,形成一种“隐中有隐,层层递进”的空间序列。
建筑价值
当代高净值人群,在物质财富已成标配时,转而追寻精神疆域和生活仪式感。重庆融创桃花源将最为中国的江南园林精巧构筑物融入生活之中,营造了中国文化独有的审美情趣和情感记忆。有宅容身,有院栽竹,有园寄情,晴耕雨读,坐看四季更迭。既是精神追求的理想承载地,又是心灵召唤的终极归属地。
公众号主体介绍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重庆融创桃花源是由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景申。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执业) 房地产开发;城市规划设计;销售:游乐园设备、机电设备、制冷设备、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电线电缆、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以上项目均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6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发展历程
2016年06月20日,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景申。
2023年7月5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表示公司已出售自持物业资产(即“重庆文旅城”)部分资产,交易各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融曼100%股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执业) 房地产开发;利用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旅游产业开发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房屋出租;货物、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房屋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销售:游乐园设备、机电设备、制冷设备、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电线电缆、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以上项目均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企业事件
2024年1月4日至1月6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26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31·6亿余元,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案件,执行法院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仁寿县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2024年2月26日至27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1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4·2亿余元,部分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票据纠纷等案件,执行法院包括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