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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市更新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负责党建、纪检、人事、财会、机要、保密、文秘、会务、督办、文书档案、劳资、修志、计生、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有关宣传教育、对外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交流的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管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研究论证、起草城市更新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拟订本市城市更新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行政案件的法律事务,统筹协调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更新成效统计、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市城市更新(含“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管理科。负责市区城市更新项目单元规划方案审查;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总体工作方案、中长期实施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论证;核定年度改造项目;按权限承担市区城市更新项目单元规划的评审、审批有关工作。

(三)用地管理科。负责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和全市城市更新计划指标分配;统筹城市更新地块标图建库工作,对全市每年城市更新的标图建库进行动态的增补、删减和监管;负责城市更新方案的审查、审批;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更新成片连片改造项目的改造工作;负责统筹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负责政府为主体的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并督促实施;负责制定城市更新工作评价体系,并对各县(市、区)的城市更新工作进行监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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