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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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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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后勤、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人事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落实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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