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 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 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县提出意见和建议。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委提出 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 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组织研究讨论有争 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组织调查并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部 门正常开展工作。6、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稳及综治工作,调查研究 维稳及综治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7、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范与处理“法轮功”等邪 教 问题的工作,调查研究防范与处理邪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妥善措施加以防范或处置。8、掌握政法队伍状况,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 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