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淄博市工商局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省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淄博市工商局设立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市场管理科、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监察室、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直属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工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淄博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淄博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更多「机构设置」介绍请查阅全文…
领导信息
石广博 同志: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淄博市工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工作。
栾召金同志:党委副书记兼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局长,主持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全面工作,协助刘波同志管理人事政工科、机关党委和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吕丕军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文秘)、办公室(政务)、企业注册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
…更多「领导信息」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