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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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与市退役军人局的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市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2、与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的职责分工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制定外国人来我市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挂市外专局牌子)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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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访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并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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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总会计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