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场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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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政府办设6个内设机构:
(一)文电会务室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有关发文的审核或文电的起草;负责区长印章和区政府、区政府办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区政府办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承办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起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报批的会议审核工作,调度、协助各部门承办的全区性专题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工作时间内的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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