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以及对有关业务领域的指导和管理。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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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维权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党组、理事会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检查及催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统计、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行政事务等工作;编制资金计划和财务管理;承担残联系统的内部审计、统计;指导各区残联的经费预算;负责人事、党务、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组织建设、维权、宣传工作;承担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中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康复和组织联络科
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管理和核发残疾人证;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教育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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