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强省战略、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战略,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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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统筹协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人事政工股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管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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