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前身为成立于1950年9月21日的定海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路221号。全院有行政编制干警11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2·17%以上,其中硕士20人,占总人数的13·39%。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政治部(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司法行装处、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金融庭、行政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实施处、执行监督处)、立案庭(信访处)、审监庭、司法鉴定处、法警支队、普陀山法庭、院志办。
法院建设
近年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1100件左右。多年来,舟山中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法院积极保障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争取让每一个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疑罪从无等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冤错案防范工作,强化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巩固扩大指定辩护成效。推进外地人社区矫正工作,着力破解外地人缓刑适用难题。民事审判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积极助推“法治军营”建设。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形成帮扶航运企业司法意见27条,促进转型升级。在全省率先出台《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助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行政审判庭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裁执分离”模式,围绕新区行政体制创新中的涉法问题主动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加大司法建议发送力度,发送审判白皮书、情况反映、助推“三改一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执行局深化执行系统建设,将“点对点”查控机制覆盖至市交警大队,与普陀山机场建立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的协助机制,在全省率先将餐饮娱乐场所纳入限制高消费领域,并做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审判监督庭连续五年实现零积案,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建立审判监督与检查监督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