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社会统计科)。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县(区)、部门(单位)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管理、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筹安排各专业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组织统计法的宣传贯彻,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原则组织执法检查。
负责全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口变动、劳动工资、科技、文化等社会统计调查,开展对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文化及相关产业等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评估。承担收集整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体育、民政、司法等部门统计资料,开展相关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综合核算科。开展全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非公有制经济及派生产业核算等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为市委、政府等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定期发布经济运行信息和统计公报。编辑《中卫统计年鉴》、《中卫经济要情手册》等。管理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经济社会统计监测体系。对全市统计数据的使用、提供进行统一管理。 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及有关舆情监测工作,承担对外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工业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能源统计调查,负责开展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指导开展工业园区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评估。开展全市工业生产、经营状况、成本费用、能源消耗、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和主要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状况的统计调查监测,开展工业运行和能源消费情况统计分析。
监督指导全市工业、能源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核算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生态环境综合统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对相关行业开展统计分析。
(五)投资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开展房地产市场、消费品市场、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商贸企业等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评估。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各行业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对相关行业开展统计分析。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