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测绘、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有关的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房产、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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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对外宣传、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综合统计以及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规划科:
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指导和审核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查或审批的城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核耕地补充方案,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管理;指导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出让、划拨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审核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核、发布建设用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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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为直属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和出让准备工作,中心内设3个股:综合股、土地收购股、土地储备出让股,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和土地供需状况,拟订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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