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管辖区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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