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负责“商贸大区、会展新区、美食名区”建设职责。
3.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承接市外经委对不涉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以上管理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职责。
2.承接市外经委外贸进出口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以及外贸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协调职责。
3.承接市商委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职责。
4.承接市商委对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审批职责。
5.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划入原区商委、区外经委职责。
2.划入原临空都市区建设办公室商圈建设管理的职责。
3.将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职责划给区农委。
4.将负责酒类商品生产许可(非白酒类)行政审批职责划给区食药监分局。
5.增加牵头推进临空商务中心、临空会展中心建设职责。
6.增加牵头推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业发展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职责。
2.加强外商投资及进出口管理服务的职责。
3.加强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监管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