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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

观点阐述

各家观点

梁启超的“多元混合”说

甲午战争以后,中国的民族思想深受西方影响。梁启超指出“中华民族的近代觉醒是从甲午战争时期才正式开始”。1902年,在《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梁启超写道:“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四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生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这是“中华民族”一词的最早使用,从上下文来说,梁所说的“中华民族”当指汉族,确切地说,指的是古华夏族的后代,不断壮大的汉民族。他在该文中,在“黄帝子孙”一词特别注文指出:“下文省称黄族,向用汉种二字,今以汉乃后起之朝代,不足冒吾族之名,故改用此。”

1905年,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7次以上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明确地指出其含义,“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遍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族”。于是中国民族主义最初趋于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方面是被梁启超称为“大民族主义”的势力,即把中国国境内的民族视为一个整体,通过效忠满清,主张以满汉合作、维护中国主权为诉求;另一方面则是被梁启超称为“小民族主义”的汉本位民族主义,以排满倒满、推翻满人的统治,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为诉求,其中以孙中山受甲午战败影响最深为代表。

从1894年兴中会成立到1905年同盟会成立,是以“仇满”为中心口号的阶段;当时意图推翻清朝的革命党人士早期的国族政治主张,是将满族赶出汉地(中国本土)的十八行省,如辛亥革命时用的十八星旗仅代表汉族生活的十八行省。而到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以后,则正式提出了体现资产阶级民族平等原则的“五族共和”的民族政策。

章太炎的“汉族中心”说

章太炎并不反对杨度乃至梁启超用中华民族来概括中国各民族的论断。他与杨度所不同的是:一是坚持要以汉族为中心;二是要由汉人组织政权;三是以汉族来逐步同化其他少数民族。众所周知,章太炎是一个汉族中心主义者。但他的观点,较其1903年前后宣传的民族复仇主义,已经有很大的转变。

孙中山的“五族共和”说

一向倡导“革命排满”的孙中山也接过了“中华民族”的旗号,在1912年进一步提出了“五族共和”,号召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来达到民族和谐。

然而,孙中山在中华革命党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以后,主张重提民族主义并扬弃五族的说法:“有人说,清室推翻以后,民族主义可以不要。这话实在错了。说五族共和,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化成一个中华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

于其1921年3月6日《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孙中山说道:“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底官僚,顽固的旧党,复辟的宗社党,凑合一起,叫作‘五族共和’;岂知根本错误就在这个地方……由此可知,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或有人说五族共和揭橥已久,此处单讲汉族,不虑满、蒙、回、藏不愿意吗。此层兄弟以为可以不虑。彼满州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无自卫能力的表征。然提撕振拔他们,仍赖我们汉族。兄弟想到一处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的机会。”

特殊历史时期阐述

元代

1271年元世组忽必烈将大蒙古国按中国传统改名为“大元”,或称“大元大蒙古国”,是为元朝的正式开始。

蒙古人建立的的元朝创设了“行省”制度,现今的内蒙古、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都在行省的管辖之下。设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设澎湖巡检司管理澎湖、台湾,同时在云、贵、川、康等民族地区设土司制度,加强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统辖。蒙古族人建立的元朝的大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它结束了唐末以来国内分裂割据和几个政权并立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元、明、清六百多年国家长期统一的政治局面;它促进了国内各族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边疆地区的开发,进一步促进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尤其是元朝首次实现了全中国历史上的最大范围的的大统一和把以前的中原王朝无法统一的青藏高原纳入中原王朝的直属版图,在多民族统一中国的形成和发展史上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但是其民族分化政策使得全国民众反抗其统治,这个封建国家仅仅存在了89年。

晚清

中华民族的最早使用单指汉族,其内涵其为汉族并以炎黄遗族、华夏族为代称或另称的同义词。而自雍正《大义觉迷录》提出以文化地理为区分中华以后,“中华”一词逐渐由汉族扩展到更广阔的含义。

1902年,梁启超最早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

1907年,继梁启超之后,晚清著名立宪派代表杨度也成为“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使用者,是年5月20日,他在《中国新报》连载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在与梁基本相同的意义上,即“中华民族”指的是汉族,也多次使用“中华民族”。

革命派的重要代表之一的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一文中,也使用“中华民族”一词,仍指汉族。

辛亥革命之后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第一次提出了“五族共和”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对武昌起义后十数行省先后宣布独立也作了说明:“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1912年3月19日,革命派领袖黄兴、刘揆一等领衔发起的影响很大的“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这里的“中华民族”一词的含义已经不再是专指汉族,而是指当时中国国境内的所有民族,包括汉族、满、蒙古、回(指今新疆境内使用突厥语系语言并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民族)、藏等民族。同时,在上海等地的一些地方官员,还发布《化解种族见解之文告》,禁止商人、报纸广告、公私函使用“大汉”字样,以示民国民族“大同主义”。

外蒙独立

1911年12月1日,一些外蒙古王公在沙俄的指使下,在库伦(中国清朝中央政府外蒙古办事大臣驻地)成立了以哲布尊丹尼为“大汗”的所谓“大蒙古国”。

针对这样的分裂叛国行为,1913年初,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召开的西蒙古王公会议,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一致决议“联合东蒙反对库伦”,并通电全国申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当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这是第一次在政治文件中,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决议宣告自己的民族属于中华民族。

作为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此时也在涵盖中国境内所有民族意义上“率先”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而这一较早使用,也恰恰示发生在处理此次蒙古分裂行径过程中,他致书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尼写道:“外蒙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

民初

民国初期,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角度自觉公开地标举再造现代“中华民族”旗帜的第一人是李大钊。1917年2月19日和4月18日,他发表《新中华民族主义》和《大亚细亚主义》两文,针对日本人宣扬的以日本民族为中心的大亚细亚主义,提出了中国人应该激发出以各民族融合为基础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的自觉,“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及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云。”李大钊这里的“中华民族”指的是融合中华各个民族后的新民族。可是融合论是背叛了民族学,民族的融合必须是“一切被融合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的完全消失,被融合民族的消亡”。显然,谈融合就是否定了56个民族的存在。

1922年,最早提出“中华民族”概念的梁启超撰写《历史上中国民族之研究》,他在书中一方面指出“中华民族”通常指的是汉族,同时又指出“中华民族”包括中国各民族认同的一体特征,他说:“凡遇一他族而立刻又‘我中国人’之观念浮于斯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并具体指出“故凡满州人今皆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明确指出:“近四百年来,民族主义日渐发生,日渐发达,遂至磅礴郁积,为近世史之中心点,顺兹者兴,逆兹者亡。”梁启超毫不动摇的坚信,要使中国不亡,必须推行民族主义。但是一个民族的融合必须是语言文化宗教习惯的融合。从政治上谈融合势必被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所不耻。

1924年,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提出了他的民族定义,孙中山先生则认为构成民族有“五种巨大的力”,其中最大的力是“血统”,其次是“生活”,第三是“语言”,第四是“宗教”,第五是“风俗习惯”,这五种力,是天然进化而成,不是武力征服得来的。孙中山的理解是正确地符合了日本以及西方对于民族的理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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