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浙江省机构改革全面实施,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省经贸委承担的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工商局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省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人员编制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编制8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2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4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信访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研究、会议组织、政务公开、督查、宣传等工作;指导工商学会工作。
法规处
负责全面推进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地方立法规划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管理系统公职律师。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其他事项
(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3个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使用工商所专项编制,共5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9名。
1?直属分局承办省属市场的名称核准、变更和注销等登记事项,依法监督管理省属市场;依法监督管理省属市场内各类交易活动,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对省属企业开展巡查,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省属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查处省属企业广告主的违法行为。
…更多「其他事项」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