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社会救助、支持部队及国防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综合议事机构
1、召陵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陵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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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订我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筹措、拨发救灾款物;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三)管理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敬老院建设和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助及农村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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