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档案馆百科
湛江市档案馆是在湛江地区档案处(馆)与原湛江市档案局(馆)于1983年9月合并而来的。
湛江专区档案馆于1958年12月30日成立,实行党政档案统一管理。专区档案馆成立前于1957年7月湛江专署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59年11月中共湛江地委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64年5月4日,中共湛江地委决定撤销地委办公室档案科,成立地委档案处,与专区档案馆合署办公。1967年3月,湛江地区实行军管,地委档案处、专区档案馆停止行使职权,不宣而撤,档案业务工作由地区军管会后由地区革委会办事组接管。1978年3月18日恢复湛江地委办公室档案科(对外称档案馆),配备编制4人。
局馆介绍
湛江市档案局(馆)是在湛江地区档案处(馆)与原湛江市档案局(馆)于1983年9月合并而来的。
湛江专区档案馆于1958年12月30日成立,实行党政档案统一管理。专区档案馆成立前于1957年7月湛江专署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59年11月中共湛江地委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64年5月4日,中共湛江地委决定撤销地委办公室档案科,成立地委档案处,与专区档案馆合署办公。1967年3月,湛江地区实行军管,地委档案处、专区档案馆停止行使职权,不宣而撤,档案业务工作由地区军管会后由地区革委会办事组接管。1978年3月18日恢复湛江地委办公室档案科(对外称档案馆),配备编制4人。1980年3月25日,湛江地区档案处(正局级)、湛江地区档案馆(正科级)同时成立,合署办公。办公地址在湛江市赤坎跃进路市府大院内。湛江地区档案处(馆)成立后归口中共湛江地委办公室领导。
机构职能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湛江市档案局(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01〕69号)和《关于市档案局(馆)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单位的通知》(湛机编办〔2009〕68号)、《关于市档案局(馆)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核定科级领导职数等问题的批复》(湛机编办〔2010〕94号)文规定,市档案局(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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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湛江市档案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湛江市档案馆是由湛江市档案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湛江市档案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各县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其职责涵盖历史档案与市直单位重要档案的接收、保管及修复,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制定与电子文档管理,同时承担重大活动声像档案保存、档案开放利用及宣传教育工作。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科、馆务编研科和技术声像科,分别负责综合协调、业务监督、编研开发及技术保障。
该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985·55万元,重点保障档案事务运行及资源开发,编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共21名;2020年预算拨款632·37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服务与政务活动档案留存。2024年联合多部门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面向公众普及法规及档案查询知识,强化社会档案意识。
工作职责
(二)对县(市、区)档案局(馆)和各专业档案馆及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委会(社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等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三)贯彻落实档案法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及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