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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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审计局设5个职能科室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信访、督查、财务、会务、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和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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