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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统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山东淄博市张店区
公众号ID:gh_53b39b9a62e3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张店统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普及统计知识,宣传人口普查。

开发/运营主体: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

关于主体: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是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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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张店统计是由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张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店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拟订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全区情况的统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部门、各镇(街道)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区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领域内人才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

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暂保留工勤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张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张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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