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2013年3月,国家批准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县级行政区划建制。扎赉诺尔区管辖范围内户籍人口约为8·5万人,辖区面积270平方公里,下设1个镇、5个办事处,有华能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华能达赉湖发电厂、灵泉发电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有猛犸象文化公园、呼伦湖小河口等重点旅游景区。
2017年7月,最高检批准撤销满洲里市扎赉诺尔矿区检察院,设立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检察院。现有检察人员26名。2019年3月自治区编办批复内设机构为“3+1”模式,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行政部(司法警察大队)
领导分工
· 冯秀芬,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刘立华,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吴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 李翠珍,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机构设置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移送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法院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和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实行法律监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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