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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

服务指南

图书馆读者证

中国海洋大学校园智能卡是由海洋大学统一发放的一种非接触式的ic卡,它具有身份识别和电子钱包消费功能。因此智能卡可作为读者证在图书馆使用。智能卡按使用类型分正式卡、临时卡、记名卡、管理卡四种,能作为读者证使用的仅限正式卡。读者证(智能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及借阅文献、使用图书馆设施的凭证。为加强读者证管理,维护正常的借阅制度,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读者证的开通

凡我校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制、企业编制、人才派遣等)的工作人员、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均为图书馆的读者,均有权利获取、持有读者证。读者证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并统一由我校网络中心以机读卡(智能卡)的形式发放。以下是关于不同类型读者的读者证开通的相关规定:

新入校的事业编制(含博士后)、企业编制、人才派遣等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出具名单后,统一开通借阅权限。 流动编制、科研助理和科研辅助等工作人员,有开通借阅权限需要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名单、担保证明以及押金收据,到图书馆统一开通。 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由教务处或网络中心统一出具名单后,统一开通借阅权限。 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的除外)由研究生教育中心或网络中心统一出具名单后,统一开通借阅权限。 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先由我校研究生教育中心统一出具名单,将其硕士读者证注销后,方可开通其博士读者证借阅权限。 交换本科生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并出具押金收据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由外校转来我校和外校在我校借读的本科生,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后,即可开通借阅权限。 非全日制学生,有开通借阅权限需要的,由所在单位统一出具名单、担保证明以及押金收据,到图书馆统一开通。 外教、留学生有开通借阅权限需要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统一出具名单、担保证明以及押金收据,到图书馆统一开通。 备注:

如因特殊情况需个别开通借阅权限的,需本人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如需缴纳押金,还需出具押金收据),到三校区总服务台办理开通业务。 缴纳押金的地点为校财务处,缴纳标准为每人400元。

读者证的延期

延期毕业的本科生需由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延长其借阅权限。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教育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延长其借阅权限。 博士后人员延期出站的需由我校人事处出具证明方可延长其借阅期限。 有出国或休学的读者回校后需重新开通读者证的,需教务处、研究生教育中心或人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重新开通。

读者证的使用

读者应主动在门禁处刷卡进入图书馆,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使用,若违反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短期或长期禁止入馆等处分。 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一经发现将扣证一周;累计两次将取消借阅资格。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负。 读者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各校区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自负。 不得伪造、冒用他人读者证借阅图书,一经发现除没收读者证、取消借阅资格外,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如发现伪造的读者证,对证件持有人和伪造证件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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