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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市
公众号ID:zzsjyjszk
公众号分类:生活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枣庄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枣庄市教育局,属于生活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教育新动态和重大政策解读,传播教育科研前沿动态,交流教育经验,关注校园真实生活和感人事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开发/运营主体: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主体:枣庄市教育局是枣庄市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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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枣庄市教育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枣庄市教育局是由枣庄市教育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枣庄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枣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关,与枣庄市教育局合署办公,枣庄市教育局(中共枣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为正县级。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枣庄市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8〕108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8〕39号),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调整

中共枣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教育工作办)设在市委教育工委,接受中共枣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德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做好驻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息宣传科牌子)。统筹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教育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人事科(挂教育人才工作科牌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考核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干部教师培训、支教教师选派、教育对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指导教师资格登记注册工作。

行政编制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市委教育工委书记1名(由市委领导同志兼任),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其中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2名),总督学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专职组织员1名)。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部门领导

枣庄市教育局局长:王光明

枣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仰军、高玉龙

枣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韩建超

枣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邓淇

枣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枣庄市经济学校(市职业中专)党总支书记、校长:谢宝华

县级领导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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