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根据自治区、固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及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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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指导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管理岗位。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拟订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和项目移交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的统计管理;负责农村公路施工图的审查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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