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负责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检察。负责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及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审判监督。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负责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第四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第五检察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负责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六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负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
第七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烈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检务督察部:承担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全市检察官惩戒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检察技术部:负责对全市检察技术工作的指导。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计划和业务规整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按权限承担案件的现场勘验、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等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对重大技术疑难案件的会检。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维护,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
计划财务装备部: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协调市级主管部门对基层检察院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物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公务接待、水电空调保障、食堂物业监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提供后勤服务。
政治部:负责管理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统筹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和市院政治部工作,负责市院政治部与机关其他内设机构的工作协调;规划、指导、管理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创先争优和对口援助工作;承担市院扶贫援助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老干办。
干部科: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干部档案、工资福利、招录遴选、任免调配、绩效考核、等级晋升、班子建设。负责市以下检察院机构、编制、人员省级统一管理、班子建设和全市聘用制书记员相关工作;承担检察官遴选工作;负责市检察干警基金和干部监督工作。
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老干办: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检察机关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
开发区检察室:负责参加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对基层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胜昔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季如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太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聂晴晓
党组成员:李建军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沁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勇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1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21年4月13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廖九斤案专案组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
2021年12月,评为第七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