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
(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司法所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承办玉州区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