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政治部
职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福利、保险、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法制教育、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局机关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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