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玉州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区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改革。
(三)负责对玉州区学校(含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实施教育教学监督、指导和评估;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主管玉州区的教师(含离退休)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职工编制标准;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同上级职改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同区人社局做好教师的工资晋升;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按权限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录用。任用调配、依法解聘等工作;按权限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工作。
(五)指导玉州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负责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建设、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学校安全、国防教育、普法教育、学校团队和青少年科技等工作。
(六)按权限会同玉州区财政局做好玉州区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安排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统计、内部审计工作。
(七)做好基础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招生、教育信息、电化教学、教学设备、勤工俭学、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后勤及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中小学校设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转变。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