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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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会务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督导工作;承担信息公布、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等工作;统筹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统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 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固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装备配备工作;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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