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审批云南省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管理者收入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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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牵头负责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牵头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委年度综合考核和内外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宣传、信息、档案、办公信息化、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议案、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委机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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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委党委书记、主任 | 黄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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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 | 刘成志 |
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 | 寇静冬 |
副主任、党委委员 | 谢曙光 |
党委委员、副主任 | 夏丽坤 |
党委委员、副主任(挂职) | 杨勇 |
一级巡视员 | 洪国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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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5名(含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行政编制5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厅级)、党委副书记3名(副厅级),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4名(副厅级),党政领导可交叉或合并任职,纪委书记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厅级监事会主席6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为正厅级或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机关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正处级专职监事15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5名(含纪委机关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处级专职监事15名)。
州市名录
1、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昭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楚雄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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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国资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1、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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