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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文旅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西鹰潭市余江区
公众号ID:yujiangxianly
公众号分类:旅游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余江文旅”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属于旅游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旅游宣传推介旅游信息服务。

开发/运营主体: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关于主体: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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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余江文旅是由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鹰潭市余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局长是李剑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提交审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

(二)统筹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生产、艺术教育及培训研究,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利事项,对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建设,依法规范全区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

(十)配合做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查处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区级以上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审核工作和省级以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全区广播影视节目、广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承接省广电网络公司地方经济权益等事务。负责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含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等机构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电视加扰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全区新闻出版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区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核和监管,审核和监管互联网出版活动。负责全区范围内印刷复制业、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机关后勤、档案、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治理、计生、安全生产、卫生健康、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环境保护、节能、人才建设、政府采购、综合性文稿起草、议案提案办理、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核、普法教育、法治余江、扫黑除恶等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考核和重要政务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二)文博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股)。制定社会文化艺术及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和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及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建设以及业余文化艺术创作、辅导培训及社会考级工作;组织、策划全区性文化活动。协调、指导专业艺术创作及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组织实施全区“送戏、送电影”下乡(社区)工作;负责文化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技术、博物馆业务、文物宣传、文物鉴定、文物信息化及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审核辖区国家及省、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承担相关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文物、博物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股。指导全区广播影视的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督促检查全区广播影视宣传纪律执行情况,对全区广播影视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和民办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广电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负责报纸、期刊、音像和其他非纸质媒体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出版物审读和非法出版物鉴定工作;负责管理新闻单位记者证;负责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社区)书屋工程;负责新闻出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拟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市场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管理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旅游品牌创建,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民宿、导游员星级(等级)评定等工作;指导乡村、红色旅游、休闲度假区等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旅游厕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和发展,指导督促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实施;拟定文化和旅游产业及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协调落实财政、税收、投资、信贷政策,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企业发展。

承担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推广工作、文化旅游产品及商品推广营销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市场开发的奖励政策;管理全区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承担策划并组织实施全区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参与协调全区旅游节庆和重大展会工作。

(五)市场管理股。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查处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六)政务服务股。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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