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制定民政工作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办公室自动化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民政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负责民政信息统计台账的汇总及报送;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负责财务和统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区性民政综合评比表彰和大型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局机关普法工作以及工、青、妇、党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双拥优抚退伍安置军休管理科(加挂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优抚、双拥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评残、提残、评烈审查、报批和补证工作;褒扬革命烈士;负责全区带病回乡优抚对象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贯彻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退伍军人安置计划,督促、落实退伍安置任务;协助市退伍办做好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按政策接收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并落实其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负责农村退伍军人无房或严重缺房经费的申报下拨。
(三)社会福利和救灾救济科(加挂岳麓慈善会秘书处)
负责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管理工作;负责福利院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年检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国内居民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孤寡老人、孤儿等特困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对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和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防灾、减灾工作;核查、统计、发布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实施灾民倒损房屋重建工作、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实施工作;组织接受、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救灾募捐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工作;负责雷锋超市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因病因灾临时救济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加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有关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社会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承办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行政区划的变更、撤销的地名的更名、命名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域勘界、调整工作;承办区际边界勘定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承办权限范围内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监督检查地名使用;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门牌标志的设置、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编纂出版行政区划图。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工作以及清理整顿工作。负责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区老龄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督查街道(乡、镇)老龄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长沙市潇湘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或纪检员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长沙潇湘园管理处的单位性质、机构级别、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维持原状。
(二)长沙市岳麓区最低生活保障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
(三)长沙市岳麓区救助管理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
(四)长沙市岳麓区双拥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五)长沙市岳麓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