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检察业务一部
由原公诉科及侦查监督科组成。主要工作为审查起诉工作、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的指导;负责对侦查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和审判机关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承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起诉、上诉、抗诉的案件。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批捕工作。
…更多「组织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领导信息
检察长:余 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鄢华荣(一级检察官)
分管业务一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健(一级检察官)
分管党建、控告申诉科、综合治理、老干部工作。
党组成员:杨山九
…更多「领导信息」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