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部
三、项目引进和企业管理部(含科技创业中心业务)
四、社会事业部
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六、城管执法中队
七、基建办(临时部门)
部门职责
雁塔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市高新区管委会和雁塔区委、区政府对雁塔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各项决议、决定,领导组织和实施雁塔科技产业园全局性的开发建设事业。
二、制定和实施科技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和实施园区基本建设与各项配套设施。
三、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园区建设用地的申报、征用、拆迁及土地管理工作。
四、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以及入区投资建设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园区科技企业的孵化与管理、政策咨询、管理人员的培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企业经营状况的统计工作。
六、协调科技产业园区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
七、负责园区市政、市容、绿化以及有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园区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科技产业园十∙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十、负责承办落实市高新区管委会和雁塔区委、区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执行上级党政机关和管理办的决议、决定及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并负责落实与督查督办。
二、负责管理办财务计划、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技产业园人事、劳资、社会保障、福利、档案等事务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办各部门之间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管理办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目标责任制考核、劳动纪律考核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信息情况通报等工作。
五、负责产业园党务、纪检、工会等日常工作。
六、负责管理办对外接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
七、负责管理办后勤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和土地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环保、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监督落实;负责科技产业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建设项目规划的初审、园区配套设施的安排计划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科技产业园建设用地的申报、征用和开发管理工作。
三、负责产业园基本建设投资的统计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引进和企业管理部(含科技创业中心业务)工作职责
一、制定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的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并落实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二、负责产业园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入区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申报及协调落实工作。
三、负责园区科技企业的孵化与管理、政策咨询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负责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月报、年报统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业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园区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负责科技产业园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保洁和园区绿化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技产业园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管理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科技产业园新区的选址和规划定点等报批手续。
二、负责办理科技产业园新区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三、负责办理科技产业园新区土地报批手续和集中新建区有关用地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城管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
3、负责对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配合规划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4、负责辖区内非机动车辆停放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6、负责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7、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方面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8、完成区政府和区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办(临时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办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
单位地址
西安科技园b座5楼。科技路太白南路交口西南方向,融鑫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