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与州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州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州林业和草原局依法承担本行业领域的防灾治灾职责,负责防灾巡护、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工程治理等工作。
(1)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州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和草原火情检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州应急管理局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