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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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曹政 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主持全面工作。
赵辉 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吉林省榆树市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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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1、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本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工作。
2、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本院办理的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负责本院办理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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