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机构
一、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捍卫国家文化和旅游安全。
(三)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文化和旅游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四)具体任务
1·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查处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保障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2·协查相关重大案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查处重案大案中涉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3·承办指定的跨区域案件:承办市总队指定管辖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跨区域案件。
4·参与联合执法活动:参与市总队组织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活动,协助公安、卫生、质监、消防、安全应急等有关部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活动。
5·接受市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接受市总队的法律法规培训、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宣传、执法检查进行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7·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8·指导各镇(街道)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单位内勤管理、党建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应急、安全、信访、稳定、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息、办文办会等日常工作,对执法案件进行审查。
2·执法一大队
负责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责任辖区范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3·执法二大队
负责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责任辖区范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4·执法三大队
负责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责任辖区范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六)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编制2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各1名。
二、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收藏流通开发利用文献,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主要职责
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为公众提供文献借阅、信息咨询、论坛讲座、知识培训、宣传展览等服务。
(四)具体任务
1·图书、报刊、地方文献、电子文献、缩微文献等文献资料的采集、整理、加工。
2·为公众免费提供各类文献的在馆阅览(纸质与电子)、咨询、资料有限复印,文献的借阅、网络浏览下载以及图书流动服务。
3·为公众免费提供知识讲座、教育培训、宣传展览等服务。
4·免费为少年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者等提供图书借阅、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服务。
5·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6·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事业编制9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三、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重庆市永川美术馆)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重庆市永川美术馆牌子。
(二)宗旨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三)主要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主要职责
编制年度文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作;开展各门类艺术创作;组织开展群众性艺术活动;建设艺术创作队伍;指导基层群众艺术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指导基层文化艺术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主要职责
收集整理、挖掘永川书画历史资料;培养书画人才;组织开展书画创作,繁荣书画艺术。
3·重庆市永川美术馆主要职责
承担美术作品陈列布展、征集收藏工作;指导美术作品创作、推广;开展美术学术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工作;开展美术辅导培训,普及美学教育。
(四)具体任务
1·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具体任务
(1)制定年度文化艺术工作计划:实施全区文化艺术工作规划;制定年度文化艺术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区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艺术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指导、辅导、培训基层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开展文化艺术门类的辅导;组织参加全市、全国各级文化艺术展演及文化艺术交流竞赛活动;开展其它免费公益文化艺术服务。
(3)开展文化创作:负责抓好全区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的文化艺术创作活动;创作贴近生活、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
(4)建设文化艺术队伍:开展艺术培训,培训群众艺术骨干队伍;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文艺队伍;培养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协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传播工作做好服务。
(6)指导基层文化艺术工作:负责区、镇、村(社区)、户四级艺术网络的建设与完善;指导基层开展各种群众艺术活动,培训基层艺术骨干。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具体任务
(1)负责收集整理并记录永川籍书画家资料及作品,挖掘永川书画历史资料,开展书画艺术课题研究。
(2)负责选拔培养有潜力的书画人才,宣传推荐永川书画作者及作品。
(3)组织开展书画艺术创作,组织书画学习、交流、展览,参加各级艺术的比赛和交流,搭建书画作者及作品对外交流学习平台。
(4)指导和帮助书画艺术爱好者,创建书画特色学校并开展辅导及评比,开展书画艺术培训和教学。
3·重庆市永川美术馆具体任务
(1)为美术作品提供良好的展示环境;建立藏品征集制度;面向社会购买藏品;接受个人或单位捐赠;接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定或调拨获得藏品;通过合法、合规的其他方式征集藏品;为藏品创造良好的储藏环境;设置藏品档案;为藏品创造符合收藏条件的储藏环境。
(2)培养美术人才,指导美术作品创作,利用美术馆宣传窗口作品推广美术人才及作品。
(3)探索馆际、馆院开展美术展览交流,学术研讨交流;举办美术讲座。
(4)开展美术社教活动,开展美术作品进镇街、学校、单位等。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事业编制17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四、永川博物馆(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陈子庄艺术陈列馆)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为永川博物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陈子庄艺术陈列馆牌子。
(二)宗旨
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三)主要职责
1·永川博物馆主要职责
负责文物等藏品的征集、保管、展示、研究与宣传。
2·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事务服务;参与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
3·陈子庄艺术陈列馆主要职责
陈子庄生前书画代表作收集、展示、讲解和修护。
(四)具体任务
1·永川博物馆具体任务
(1)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征集:向社会征集和购买,接受个人或单位捐赠,接受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定或调拨,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的其它方式征集。
(2)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保管:创作良好的保存环境,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藏品,设置藏品档案,区分藏品的文物等级,依法交换藏品,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藏品安全。
(3)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展示:充分利用博物馆宣传窗口的作用,举办文物展览,促进文旅结合,推动我区旅游业发展。
(4)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研究:馆藏文物的鉴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方面的咨询,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通过实物资料,进行整理、发掘、研究工作,传承我区的历史、文化、风俗。
(5)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宣传:充分利用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强化博物馆公众教育功能,提升市民素质;探索馆际交流,引进、举办各类临时展览,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具体任务
(1)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务服务:建立与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协助政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建立规范制度;制定不可移动文物具体保护措施;为城乡建设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开展提出专业建议;为建设工程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提出专业建议;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责权范围内的修缮;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所有权事宜提供综合服务,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所有权进行备案指导;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提出专业建议。
(2)参与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参与以科学研究为目的而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参与、协助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3)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研究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术。普及文物知识,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宣传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
3·陈子庄艺术陈列馆
(1)负责收集整理陈子庄的资料及作品,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
(2)负责展示陈子庄生前书画代表作和部分书画家的杰出代表作,供书画爱好者的参观与研究。
(3)定期对书画作品进行检查,对有损坏或者其他瑕疵作品及时进行修复,保证其作品的艺术性与参观价值。
(4)负责宣传陈子庄艺术成就,开展巡展、临时展览活动和咨询、讲解服务,开展社教活动以及青少年教育活动,丰富观众的文化知识以及文化需求。
(5)对馆藏书画作品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
(6)负责传承和发展陈子庄艺术,培育传承人才,提升永川书画艺术创作水平。
(五)人员编制
核定永川博物馆事业编制11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五、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三)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组织青少年运动队参加相关体育赛事;指导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布点学校开展业余训练;协办、承办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等。
(四)具体任务
1·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对我区田径、射击、游泳等体育竞技项目的青少年体育苗子进行挑选;开展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测试;建立运动员档案,进行网络注册等。
2·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进行系统体育技能训练、心理素质心理、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等。
3·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到上级体校、运动队集训;向上级推荐输送经过基础培养训练的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为上级专业队输送达到较高水平的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
4·组织青少年运动队参加相关体育赛事:组织青少年运动队代表本区参加重庆市级青少年锦标赛、市运会(青少年组)等相关赛事。
5·指导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布点学校开展业余训练。
6·协办、承办全区性有关体育竞赛活动。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事业编制11名,其中校长1名。
六、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服务群众文化艺术生活,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三)主要职责
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开展公益文艺演出;弘扬民间文化艺术;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建设;开展“川剧进校园”活动;管理文艺、体育场馆。
(四)具体任务
1·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制定全区文艺创作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促进全区文艺创作生产的有关措施;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生产;收集整理和归档文艺创作生产相关资料。
2·开展公益文艺演出:根据上级要求,统筹组织专业类及群众类各项公益性文艺演出活动。
3·弘扬民间文化艺术:收集、整理、展演川剧等相关民间文化艺术。开展“川剧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制定“川剧进校园”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建设。
5·管理文艺、体育场馆:实施文艺、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利用专业文艺、体育场馆,协办、承办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赛事;经营和维护文艺、体育场馆等。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七、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服务项目招商引资,促进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
(三)主要职责
服务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招商引资有关事务;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
(四)具体任务
1·服务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为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招商引资的策划、组织、实施及项目跟踪、谈判、合同拟定等提供综合服务;为文化、旅游和体育项目招商引资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咨询、招商引资信息收集与发布。
2·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负责为文化和旅游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对文化和旅游项目的落地建设开展跟踪服务,促进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负责为镇街、企业提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3·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4·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
八、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
设立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服务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
(三)主要职责
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及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研究;提供文化和旅游公共咨询服务;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开发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四)具体任务
1·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及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研究。
2·提供文化和旅游公共咨询服务:负责游客接待中心的日常工作,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负责文化和旅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和发布。
3·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承担智慧旅游和文化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性工作,开展智慧旅游和文化信息系统建设与日常维护。
4·负责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开发服务工作。
5·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