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修志、电子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2·负责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
3·负责教育系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重大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
5·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共建、计划生育和退休小组工作;
6·负责委机关后勤事务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7·负责采购和管理委机关资产;
8·负责委机关公务车辆管理;
9·负责委机关办公场所保洁、绿化和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0·负责委机关食堂的管理;
11·负责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
1·负责区委教育工委组织、统战工作,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2·负责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干训、师训工作;
3·负责人事调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奖惩、教师编制、工人的考工考级工作;
4·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和伤残抚恤、遗属困补手续;
5·负责新教师招录、教师资格认证等工作;
6·承办机关调研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和一般行政职务干部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校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管理;
8·负责指导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人事人才、教师流动工作;
10·负责退教协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财科
1·负责教育事业统计上报工作;
2·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协调区财税部门做好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贯彻执行学校收费政策,治理教育乱收费;
4·统筹学校网点布局,负责学校新建、改扩建规划;
5·负责学校基建立项审批、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
6·配合相关科室作好学校的设置、撤并审批工作;
7·负责教育投入、债务的管理;
8·负责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学生保险管理工作,学校、教管中心的财务管理及财务人员的培训、任免审查;
9·负责学校后勤监管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11·牵头教育扶贫、救灾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