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赫山区前身为益阳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北,地居洞庭湖西缘和资水尾闾,是益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赫山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前身是益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252号。现有机构23个,其中内设机构17个,派出法庭6个。全院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17人,本科以上学历112人,占总人数的95·7%,其中硕士15人。近年来,赫山法院以创建现代法院为奋斗目标,坚持“文化建院、服务立院、制度管院、质量强院、改革兴院”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加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益阳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机构设置
赫山区人民法院现有机构23个,其中内设机构17个: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行政装备科、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技术室、计生征收分局。下辖6个派出法庭:兰溪人民法庭、泉交河人民法庭、衡龙桥人民法庭、泥家潭人民法庭、沧水铺人民法庭、道路交通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赫山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6000件左右,约占全市法院的1/3。赫山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工作。
量刑规范化试点。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主要任务是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确保量刑公平公正。通过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达到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的目的。2009年6月,赫山法院被湖南省高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经过试点,取得了显著成绩,两项重要建议被最高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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