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市及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扩权强镇改革中省、市及区政府规定应当交由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事项。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实施“110”等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职责。
2.加强组织实施处突防暴、治安巡控工作的职责。
3.加强组织实施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的职责。
4.加强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信息化工作的职责。
5.加强组织协调全区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工作的职责。
6·加强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职责。
7.加强组织实施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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