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地方性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县(市、区)审计局管理制度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
2、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信访、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协助综合法制科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
二、综合法制科
制定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授权和管理;检查审计项目计划和授权项目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制度;监督审计法及相关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复核和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信息化、教育培训、统计等工作;聘请和联系特约审计员。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