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等工作。
(二)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委托的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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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依法治市考核工作。
(三)立法备案审查科。负责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相关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的或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下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负责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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