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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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前身是新疆省人民法院伊犁区分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开发区福州路153号。全院在编干警195人,其中法官97人、少数民族干警96人、少数民族法官45人;法官学历结构情况为硕士及以上6人,占法官总人数的6·2%;本科77人,占法官总人数的79·4%;大专及以下12人,占法官总人数的12·4%。
法院简介
伊犁州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前身是新疆省人民法院伊犁区分院,履行高级法院的部分职能和中级法院的全部职能,下辖塔城、阿勒泰2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4个县市人民法院(直接管辖自治州直属10个县市人民法院)和23个基层人民法庭,管辖地域较广。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开发区福州路153号。全院在编干警195人,其中法官97人、少数民族干警96人、少数民族法官45人;法官学历结构情况为硕士及以上6人,占法官总人数的6·2%;本科77人,占法官总人数的79·4%;大专及以下12人,占法官总人数的12·4%。
机构设置
伊犁州分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技术室、纪检组、监察室、宣教处、编译室、机关党委、审管办和老干处等共计22个部门,在编干警195人。
法院建设
伊犁州法院开展立行立改的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完善服务群众设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法官深入案发地审案,使群众少奔波劳累;解决“立案难”问题;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简化诉讼费退费手续,对于裁判文书决定予以退诉讼费的,承办法官在接到当事人退费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简化调阅、复印案卷档案材料审批手续;进一步改进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完善和落实司法公开机制。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刑事审判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机关党委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公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