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及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拟订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指导规范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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