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政务信息、电子政务、财务、接待、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负责起草全区统计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核算与社会发展统计科
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社会、经济、科技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监测全区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组织编辑统计年鉴和有关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区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区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微观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调查研究经济、社会、科技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研究改革统计调查方法;组织审核全区性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收集、整理、计算全区社会生产、分配、流通、资金等统计资料,开展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分析和预测;负责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审查全区及各业务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全区统计标准和行业分类标准;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和区直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人口、社会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劳动工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环保、民政、司法、妇女儿童和社会发展各项调查统计数据,反映全区人口、就业、劳动工资状况和人口控制目标的实施情况,研究科技发展规律及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组织实施三峡坝库区夷陵区范围内监测统计,全区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参与有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统计业务工作。
(三)经济贸易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和能源、原材料方面的调查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工业、交通运输、邮电、能源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科技进步各项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建筑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对建筑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全区建筑业统计业务工作。
组织实施贸易、住宿餐饮、限额以下贸易餐饮抽样调查、建筑业、成品油、物流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贸易、住宿餐饮、限额以下贸易餐饮抽样调查、建筑业、成品油、物流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对贸易、住宿餐饮、限额以下贸易餐饮抽样调查、建筑业、成品油、物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贸易、住宿餐饮、限额以下贸易餐饮抽样调查、建筑业、成品油、物流统计工作。
(四)统计法规监察科
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全区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区统计调查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区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核和评聘工作。
(五)农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产品加工统计、农民工监测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六)普查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普查制度、研究解决普查业务技术和组织实施问题,承担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普查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以及各项临时性统计调查、开发区统计工作;负责检查和评估普查数据质量;负责提供有关普查数据,完成各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工作,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指导全区各项普查和开发区统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