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负责组织规划区内其他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或按规定权限审批。
(三)负责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构)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管线实施规划管理,发放“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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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和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保密、档案、督办、信访、文件处理、政务信息、财务、统计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对城区各项建筑工程按规划要求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按规划要求实施规划管理,负责确定用地范围和性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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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夏文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日常工作。主持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主持研究党建、编制、人事、财务和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负责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的规划协调与审批决策;负责对上级部门重要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张建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按权限审查审批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主持局业务会议;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管理,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局财务管理与审计。分管行政审批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局机关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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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2013年,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创新、争创一流的规划队伍,为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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