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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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要负责人:主持全局工作,对全局安全、维稳、信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由于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位暂空,此部分工作由张碧波暂负责执行 )
刘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党风廉政、财务、扶贫、工会、妇委会工作。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张碧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投资审计中心、财政审计股,负责环保、改革工作。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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